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四为”方针,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学水平,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省,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到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确保研究生教育工作立场不移、方向不偏。坚持育人为本。将立德树人作为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研究生筑牢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掌握丰富知识、锤炼强健体魄、培养高尚情操、增强综合素质,自觉把个人发展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坚持服务需求。将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统筹省内一流学科、一流师资和一流创新平台资源,加快培养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助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能力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作为加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瞄准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综合改革,破解基础条件约束,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办学主体活力,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3.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更加优化、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富活力、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服务需求贡献更为突出,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35年,全省研究生教育资源丰富、优质、高效,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结合更加紧密,研究生教育强省地位稳稳确立,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二、深化“三全育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4.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挖掘各类课程中蕴含的思政资源,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频共振”,做好课程思政示范高校、示范课程、教学名师与团队以及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工作。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服务。
5.建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养单位要按照培养规模配齐建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全面落实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位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探索依托导师和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完善兼职辅导员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导师、辅导员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
6.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鼓励培养单位探索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等建立党组织。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做好“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推荐工作。
三、服务发展需求,推进学科和人才规模结构调整优化
7.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力支持支撑原始创新的基础学科发展,加强科技前沿领域学科的前瞻布局,推动更多重大基础性、底层性、颠覆性技术突破,培养核心竞争力。结合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等重大战略,促进学科专业结构与产业同构化发展,实现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进一步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匹配、优势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增强学科专业快速响应区域重大需求能力。积极布局交叉学科,把握交叉学科门类设立的契机,围绕新需求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探索组建交叉学科大平台、大团队。结合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大力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建设研究生教育高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8.合理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符合条件的本科高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持续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适度超前布局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深化扩大省级政府研究生计划管理统筹权改革试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增量招生计划主要用于改革成效奖补。有序扩大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支持高校与高层次创新平台和知名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开展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试点,建立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任务、使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
9.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区域重大需求为重点,积极增加一批博士、硕士授权单位和学位点。在国家和省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优先新增学位点,加大对国家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支持,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亟需发展的相关学位点。
四、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导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导师存在的师德失范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将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导师培养培训工作首位,创新导师思想政治学习方式,引导导师准确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11.全面落实导师育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强化导师的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做好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增强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12.强化导师岗位管理。加强导师岗位培训,探索建立省级导师培训机制,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导师岗位培训体系。明晰导师职责边界,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以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表现出来的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激励示范机制,培养单位要重视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重视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的示范引领作用。
13.拓宽导师队伍选拔渠道。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制度,进一步明确行业产业导师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选聘企业骨干担任行业导师,选拔青年教师参与实践教学,建立校内外导师定期交流合作机制,加强高校与企业创新资源的深度对接,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
五、聚焦分类培养,深化招生培养模式改革
14.优化招生计划管理。增强招生计划调控的精准度,优先向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关键学科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双一流”“冲补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培养单位倾斜,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倾斜,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公共卫生等服务国家战略、社会民生急需领域相关学科倾斜,向量子科学、脑科学、空天深海等前沿领域相关学科倾斜。
15.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有关意见,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录取;研究探索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研究探索在高精尖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培养单位积极争取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16.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坚持以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建成一批全国基地,打造全国标杆工程;以创新能力培养为中心,深入推进科教融合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结合建设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成立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协作联盟,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培养模式、管理机制分批在有关地市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吸引行业企业全过程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围绕产业升级转型关键性课题和企业实际难题精准培养产业急需人才。推动高校与在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省实验室等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通过建立人才互动、项目共担、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联合培养机制,着力提升研究生科学素养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遵循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规律,分类搭建、盘活与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加强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衔接贯通,形成厚基础、重交叉、突前沿、强学科的本研贯通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积极为研究生教育搭建平台。继续做好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工作,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17.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管理机制,打造精品示范课程。加强教材和案例库建设,编写优秀教材,突显研究生培养特色。创新教学方式,突出创新能力培养,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大赛与学科学术论坛,重视培育创新成果。加强省级优秀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教学案例库的培育遴选。在省教学成果奖中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组别,鼓励培养单位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模式。
18.深化对外交流合作。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为契机,积极拓展研究生层次合作办学,支持中外、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机构开展研究生教育。支持培养单位探索与港澳台高水平高校人才培养对接,创新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开展内地培养单位、企业、科研院所与港澳台高校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在专业认证、学分互认、课程共建共享、科研成果分享转化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积极扩大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交流,吸引优秀的国际学生来粤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深入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研究生教育交流合作。持续推进实施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六、创新体制机制,严格规范质量管理
19.完善质量评价机制。破除“五唯”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分类多维的质量评价体系,树立正确质量评价导向。将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要素纳入“冲补强”提升计划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积极开展毕业研究生职业发展调查。
20.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培养单位要紧扣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加强学风建设,畅通分流选择渠道,加大分流力度,树立学生潜心治学的正确导向。
21.加强外部质量监督机制。加强省级巡查督导,统筹运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其执行的评价诊断。鼓励培养单位和学术组织开展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扩大学位论文抽检比例,健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论文分类抽检制度,提升抽检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学位点评估、论文抽检等问题突出的培养单位在招生指标、立项项目建设、经费分配等资源配置方面予以必要限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相关信用平台。
七、加强统筹领导,完善资源保障
22.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单位党委会、常委会要把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纳入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积极贯彻落实。
23.强化资源配置和条件保障。完善差异化投入机制,加大博士生教育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的支持。构建政府、学校、院系、社会、导师、研究生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健全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
24.改革完善资助体系。加快构建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联动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人才培养的资助力度。培养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奖助学金评定标准,探索建立动态调整的“三助”制度。
25.提升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院(部、处)建设,强化管理工作职责,保障办公条件;健全校、院(部、系、所)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基层管理力量,按照研究生培养规模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26.强化统筹协调。全省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资源配置,落实研究生教育投入。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研究生教育专门研究机构。充分发挥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包括教育在内的各专门行业领域学(协)会的作用,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和指导。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