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及研究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5

为鼓励研究生的参与科技竞赛的积极性,提升研究生在学习、科研之余服务同学的热情,形成完整的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学金类别

1.科技创新奖

2.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定对象

1.科技创新奖评定对象为取得汕头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参评单项奖学金原则上以在校外获得奖励和成果为支撑,一般不得以在学校获得的其他荣誉和奖励为支撑申报科技创新奖,奖励名额为15名。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对象为校、院各级研究生会干部(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硕博志愿团干部(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团委委员;各培养单位所属专业班级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评选比例为此项干部总人数的15%

(三)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根据年度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而定。

(四)评定条件

1.科技创新奖

1)当年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赛区比赛中及省级科技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

3)在实习、实践中为单位节约资金,提出改进方案,为单位作出重大贡献。

4)本年度没有不及格现象。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积极组织、策划、参与学校、学院等单位各种政治性、文艺体育等类型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贡献;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党、团、研究生会、班级工作,并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在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做出显著贡献;

4)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现象。

二、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一)评定对象

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评定对象为汕头大学从事研究生科技竞赛知道的专业教师,奖励名额不多于5名。

(二)评定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指导学生竞赛认真负责,遵守竞赛纪律。

3)原则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性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赛区二等奖、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根据年度获奖实际情况而定。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四)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五)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违反研究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

四、申报及评定办法

1.科技创新奖申报人请填写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直接送交研究生学院党总支审核评选,请所有申请人于 129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交研究生学院团委,逾期不候!

2. 单项奖学金评选每年一次。已参加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成果,不得再作为单项奖学金申报的成果。单项奖学金每人每次限报一项。

3. 各学院研究生会分会、专业班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要在民主评议与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申报人填写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报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请各学院于 129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交研究生学院团委,逾期不候!

4. 校级研究生会优秀研究生干部;硕博志愿团研究生干部;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团干部等要在民主评议与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产生,申报人填写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直接送交研究生学院党总支审核评选。请所有申请研究生于 129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交研究生学院团委,逾期不候!

5.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人填写附件2:《汕头大学研究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于 129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申报表交研究生学院团委;

6.所有申报的同学需提供竞赛证书、成果、以及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包含本年度所有的课程成绩)。

7.研究生所获奖励的时间范围为201312月至201412月。


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汕头大学研究生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研究生学院

2014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