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拟自主撤销材料物理与化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并增列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7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5号)、《《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有关学位授权点所在培养单位和学科负责人提出主动撤销或自主增列申请、专家评审拟增列学位授权点、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汕头大学拟自主撤销材料物理与化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并增列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拟动态调整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方式:86504745 孔老师,或邮箱:xwb@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