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家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因我校未开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故上述政策仅限于退役士兵作为普通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情况)。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工作安排
(一)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汕头大学研招办邮箱o_yzb@stu.edu.cn,主题须注明“姓名+加分类型+加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填写《符合国家考研加分政策考生信息表》(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准考证复印件
4.加分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其中:
①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第(一)项的考生,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扫描件
②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第(二)项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办理加分事宜,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我校研究院官网公布。因涉及确定复试排名,未按时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三)我校将在复试期间核验相关证书原件。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515063
联系电话:0754-86502424
电子邮箱: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