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青春•惠生活”研究生创新(创意)实践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创意思维,推动创新科技、创意创业的融合,决定开展主题为“创青春惠生活”研究生创新(创意)实践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研究生创新(创意)实践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创意创业实践项目。

1、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项目。以科技作品和学术论文为主要评选内容,科研创新实践项目资助研究生开展课外学术研究及促进成果转化,重点强调科研创新的属性。

2、研究生创意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和培育小型文化创意和创业实践,以前期资助,后期奖励的引导方式推动创新能力培养,重点强调创意、创业的属性。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较好地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

2、以个人或组队的形式申报,每个研究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在项目结题前不能申报新的创新(创意)实践项目。

3、每个项目至少需邀请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导师)或管理干部作为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申报、实施。

4、学术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目标明确,依据充分,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了解清晰;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充足;创意创业实践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文化内涵和应用发展前景。

5、所有项目均可自行拟定申报选题。选题应贴近科研、发挥专长、服务社会,并具备应用性与可行性,鼓励提出创新性的问题解决方案、应用价值转化,实现“创青春•惠生活”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1、创新(创意)实践项目实行申报立项制度,项目周期一般为一年,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审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转化等步骤开展。

2、研究生创新(创意)实践项目的遴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立项工作,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毕业前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流程

1、确定项目申报方向。个人或团队自行拟定申报选题。

2、下载《汕头大学研究生创新(创意)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10月24日之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团委。(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

3、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团队进行初步审核。

4、公布结果。初定于11月份在校内办公信息网公布入选名单。

五、组织保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在校研究生、管理干部及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指导研究生完成申报项目。认真做好各时间节点的组织工作,申报初审阶段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在项目开展阶段加强指导支持;在项目结题阶段注重宣传报道,努力为计划实施创造全过程良好环境。

联系人:王风奇86504000 邮箱:fengqiwang@stu.edu.cn

研究生学院

2014年9月30日

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创新(创意)实践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