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5号)、《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汕头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撤销硕士授权二级学科美术学并增列硕士授权一级学科设计学。

现将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4月14日至4月27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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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