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2

 

各团支部:

经请示校团委、院党总支同意,研究生学院第三次团代会拟于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在科报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的任务:

回顾和总结第二届院团委会成立近三年来的工作,选举产生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第三届团委会委员。部署和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思路,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奋发成才,为培养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世纪人才而努力奋斗。

二、 大会的议程:

1 总结和回顾第二届团委会近三年来的工作。

2 选举产生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三、 代表的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 代表人数:按所在团支部团员数15%确定代表人数。

2 代表条件:必须是研究生学院的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能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事能力。

3 产生办法:由各团支部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本单位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的选举工作应于1022日前完成,并填报《代表登记表》,交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

四、 委员候选人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 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拟由9名委员组成。

2、委员候选人条件:除必须具备代表的条件外,还必须富有开创精神,热心共青团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共青团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团委某一部门的工作。

3、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各团支部推荐委员候选人,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经院团委、党总支考察、协商酝酿提出。各团支部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应于1022日前填报《候选人登记表》,并递交院团委。

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动员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良好的院风、学风和校风,培养高素质的新世纪人才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

 附件1:代表登记表
 附件2: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共青团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