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全文转发,请组织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和研究生认真学习,并结合我校和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实际,研讨如何进一步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研究生学院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