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各学院、研究生和导师:

我校在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论文抽查结果均出现“存在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为提升我校研究生论文质量,现将我校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潜心学习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力争取得原创性成果,在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中传承“严谨、勤奋、求实、创新”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努力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2.研究生导师是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落实培养环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导和质量把关,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提出的论文修改建议和意见,指导学生认真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在国家和广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3.学院应充分发挥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等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进展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完善分流措施。

4.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和论文评审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价中的关键作用。学位分委员会和院系应完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选定方法,完善评阅人选定办法和同行评价工作办法,并根据学位授予标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全面审核,作出学位授予建议。

5.研究生院将加强对已授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将抽查结果纳入指导教师招生指导资格审查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