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位点及所在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获批新增的学位授权点2022年须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组织的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为确保我校专项合格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现组织开展校内相关学位点预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点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数学、生物学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数学、教育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新闻与传播、教育、药学
二、报送材料
《学位授权点评估总结报告》(见附件1)和《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各参评学位点请参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及评估体系,重点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情况,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师德师风)、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
各相关学位点组织开展预评估旨在总结前期工作,并为后续的正式评估提前准备材料。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此次预评估工作。
四、时间安排
1. 2022年5月13日前,相关学位点所在学院成立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 2022年6月6日前,相关学位点完成预评估,并将《学位授权点评估总结报告》和《学位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wb@stu.edu.cn,联系人:孔春苗,电话:86504745。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