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3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2022〕21号)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由学科提出申请并经汕头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现将我校学位点对应调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12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孔老师,电话:86504745,邮箱xwb@stu.edu.cn。

 

原学位点代码

原学位

点名称

原学位点层次

申请对应调整的学位点代码

申请对应调整的学位点名称

申请对应调整的学位点层次

135107

美术

硕士

1356

美术与书法

硕士

135108

艺术设计

硕士

1357

设计

硕士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