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6-13

全校师生:

 

近期,汕头市雷雨天气频繁,交通隐患也随之增加,无论是驾车、骑车或步行都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防范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校园交通安全提示如下:

一、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靠右边行走。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注意过往车辆,不要与机动车辆抢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踢球、滑板、躺卧或做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乘坐机动车时应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正向骑坐。雨天要注意防滑,尽量避开有积水的路面,不在树下或者电线杆下避雨,途径雨水打漩涡的地方绕道而行,切忌冒险涉水。

二、电动车、自行车等在校内骑行靠右低速行驶,保持车距,主动避让行人,严禁超载超速、逆向行驶、接打电话、单手扶把、随意变道、急转弯、急刹车等。电动车骑行应佩戴头盔,同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杜绝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遮雨棚。

三、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行驶时,要严格按照校园道路限速要求行驶,特别是通过十字路口、T字形路口、道闸、减速带等时,要减速慢行、主动礼让,严禁与行人抢道、强行通过。遇有雾、雨等低能见度情况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廊灯和后位灯,不得使用远光灯。停放时要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上,禁止随意违规停车,不得阻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各单位在报备车辆进校时,也要提前做好驾驶员入校后的安全提醒。

 

汕头大学保卫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