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在读研究生办理退宿手续工作,现将办理程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退宿的研究生在按《汕头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1)的要求完成申请退宿前的相关工作后,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按《学生退宿手续单》(附件2)的流程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二、研究生退宿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汕头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电子版)及《学生退宿手续单》(电子版)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前起,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请者的退宿资格,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研究生,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并做好解释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504000
附件2:学生退宿手续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