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本部学生参加2021年汕头居民医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在我校统一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确认工作已完成,附件名单是经《关于校本部学生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通知后确认参加2021年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根据社保局通知,确认参加2021年医保的学生需缴保险费按每人280元标准缴付。

    参保学生应缴纳的保险费列入代收费项目,由学校财务处从学生个人中国银行账户中代为划缴。为方便操作,参保学生请在2020年11月30日前存入足够金额(每人280元),由学校统一办理缴款,扣款成功者方能参加2021年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需咨询,请联系医保办陈老师,电话:86502652,邮箱xsyb@stu.edu.cn。

    根据社保局规定,申请办理中途参加2020年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其个人缴费按250除12乘剩余月份四舍五入取整数到收缴。我校2020级学生申请办理11月与12月的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金额应为42元,学校财务处已从参保学生个人中国银行账户中代为划缴41.67元,还应补缴差额0.33元,2020级参保学生还请在2020年11月30日前存入应补缴差额0.33元。

    特此通知。

汕头大学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