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4〕2号《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粤学位〔2014〕1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校于2014年10月23日下午在新行政中心201会议室召开汕头大学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撤销工程力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4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学院提出意见,提出意见者须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否则,意见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6504745 联系人: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