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及学位中心函〔2022〕1号《关于开展2022 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专家库在去年报送数据的基础上更新,要求推荐专家应为本校研究生导师,且年龄不超过65岁。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信息;二是更新部分与2021年报送信息发生改变的专家信息,并且填写全部专家可评语种信息;三是报送离职专家姓名名单。
具体报送内容请认真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和《专家库数据字典》。填写信息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本次专家信息用于全国研究生教育各类评估监测等评审工作,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填报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三、填报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2.各学院务必认真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3月25日之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xwb@st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2-03-14
附件1 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pdf
附件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专家数据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