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国家考研加分政策考生递交加分申请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5

各有关硕士考生: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达了2011年考研加分名单,请符合国家考研加分政策的考生,于国家分数线下达一周内将加分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寄(送)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未递交申请材料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注:
1、只有列入研招网下达考研加分名单中者才能加分
2、申请材料寄出后需及时电话0754-82902424落实材料是否寄达我办。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