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各有关专业研究生:
根据《汕头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试行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学校将于本学期末至下学期初进行2015年硕博连读申请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硕博连读生的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阶段专业应基本保持一致;(注:2015年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请见:http://www.gs.stu.edu.cn/yjszs/doctor_zsjz.htm)
2、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控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学校每年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总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
3、在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上,应适当向指导研究生工作成绩突出、承担研究课题数量多、可选学生范围小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倾斜;
4、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培养实行学分制。各相关培养单位须制定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5、为保证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培养单位应将选拔标准与程序、考核内容、方式与要求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选拔条件
1、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年龄一般应不超过45周岁;
2、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是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3、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科研工作出色,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要求申报者硕士阶段在本专业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高水平、与博士生阶段科研方向具有延续性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第1作者或导师署名第1作者情况下的第2作者);
6、对于由于实验和科研时限较长而未达到上述科研条件的研究生,经指导小组认定确有科研潜力和培养前途,可由该学科2位以上博士生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提出申请。
三、报名及审批程序
硕博连读报名及审批程序分为学生申请、相关部门审核资格、考核小组考核、拟录取四个阶段:
(一)、学生申请(秋季学期第17、18周~春季学期第1周周五)
1、符合条件学生下载并填报《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请硕士阶段导师填写意见:导师就申请人读研期间的表现、外语水平、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及是否同意硕博连读培养提出意见;
3、《硕博连读审批表》中“是否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以及“平均成绩”栏请教务员老师核实并填写,同时请硕士阶段导师在纸质版上签字;
4、申请人请接收博士导师在《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意见。
(二)、学科、学院、学校审核资格(春季学期第2周周五前)
1、申请人请学科、学院在《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参加考核的资格,就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考核提出意见;
2、学院于2015年3月13日前汇总具有参加考核资格学生的《硕博连读审批表》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将结果告知学院,学院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登陆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www.gs.stu.edu.cn:8080/zs/ )进行报名,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招生简章报考说明中要求的资料送交各学院。
(三)、审核小组审核(春季学期第4周)
学院、学科组织审核(注:与普通招考考生同时审核),在《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成绩及审核小组意见。
(四)、学院、学校拟录取
1、学院在《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拟录取意见,汇总上报研究生学院。
2、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
3、研究生学院于6月下旬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对审批通过者发出博士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四、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 o_yjshb@stu.edu.cn
附件2: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