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现将200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3月5日(周四)上班时间到研究生学院办公室(G座教学楼201)交验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交纳报名费(200元)并领取准考证。
2、3月5日(周四)上班时间到校医院保健科登记(交一寸免冠照片,体检及化验费60元),之后进行健康体检。3月6日上午8:00到校医院化验室空腹化验。
3、3月7日(周六)、3月8日(周日)初试考试,3月9日(周一)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4、考生须知: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遵守考试规则。
(5)应试时,考生须携带蓝(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
(6)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理工科专业考生请携带简易计算器和绘图仪器备用。
(7)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书写;填涂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附件:200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及体检日程安排表(非医学专业)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