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14-06-23

祝贺你被我院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于2014年9月7日(星期日)到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报到。录取通知书上报到时间有误,请于9月7日到校报到。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学校在汕头火车站设有“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接待站”,安排车辆接回学校。院内有路标指引报到地点。不接受提前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时,需带录取通知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5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办证件用)。

3.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汕头市外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汕头市内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携带并在入学后交给相关部门。

4. 户口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我院保卫科。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户口“迁往地址” 写“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不能仅写“汕头大学”。 我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我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

②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都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清楚“хх省хх市”或“хх省хх县”而不能只填“хх省”或空缺。婚姻状况必需如实填写。

③ 必须用电脑打印,因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由电脑打印而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④ 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⑤ 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校对章。空白处应盖上“以下空白”章。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提示: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5.学费

2014级所有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6. 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别学生)

助学金:8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基础学科600元/生/月、临床学科400元/生/月,特困生学业奖学金800元/生/月。

7.住宿费为750-1200元/生/学年。被褥、蚊帐、凉席等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8. 汕头大学医学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邮政编码:515041。

研究生科地址:医学院行政楼6楼

联系电话:0754-88900206(招生)、0754-88900402(档案、培养)。

邮箱: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网址:http://med.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