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博士拟录取考生:
现将全日制非定向调档函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为方便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及时调档,我校采用电子版调档函,电子版调档函具备和纸质版调档函相同的功能,不单独邮寄纸质版调档函。
请考生登录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www.gs.stu.edu.cn/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由考生本人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需要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的考生,可通过“调档函”旁边的“档案信息变更”直接修改。
特别提示:
1.凡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方视为正式录取,如未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则调档函作废。
2.档案接收工作由各学院负责,请考生严格按照调档函上的档案接收地址邮寄个人档案。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