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将学生(人事)档案调档、录取通知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户口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学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一起通过邮局EMS寄给考生。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录取工作进程来确定。邮寄地址为考生考研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由于录取通知书无法补发,请确保你的通信地址准确无误。
请通信地址有变更的考生于5月31日前发邮件到o_yjshb@stu.edu.cn。邮件中写明详细可靠的通信地址、邮编、收信人和手机号码。
考生将学生(人事)档案调档函交给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将档案于2015年8月15日前通过邮局机要件方式寄到以下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陈老师收,电话:0754-88900402,邮编:515041。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由我们直接向学工部索取,不需要考生办理。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考生原党员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 考生原党员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明“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考生携带,入学后交给相关部门。
3.户口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我院保卫科,由保卫科统一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户口“迁往地址” 写“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不能仅写“汕头大学”。 我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我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
②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都必须与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清楚“хх省хх市”或“хх省хх县”而不能只填“хх省”或空缺。婚姻状况必需如实填写。
③ 必须用电脑打印,因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由电脑打印而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④ 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⑤ 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校对章。空白处应盖上“以下空白”章。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