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汕头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汕大发〔2021〕196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硕博连读生的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阶段专业应基本保持一致。(注: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请见:http://www.gs.stu.edu.cn/yjszs/doctor_zsjz.htm)
2.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控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学校每年硕博连读的研究生总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
3.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5-6年。各相关培养单位须制定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4.为保证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培养单位应将选拔标准与程序、考核内容、方式与要求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1.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应是我校一年级以上优秀全日制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
3.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外语水平较高,且科研工作出色,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具体学业及科研能力要求由所在学科制定,经所在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截止时间:申请人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2.符合条件学生下载并填报《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不需要填写《汕头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审批表》);
3.申请人请硕士研究生阶段导师填写意见,主要包括:申请人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外语水平、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表现及是否同意硕博连读培养提出意见;
4.《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中“是否已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以及“平均成绩”栏请教务员老师核实并填写,同时请硕士研究生阶段导师在纸质版上签字;
5.申请人请接收博士生导师在《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意见。
(二)资格审核
1.学科、学院按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后,在《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参加考核的资格,就是否同意申请人参加考核提出意见;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学科、学院审核同意,申请人登陆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程序请根据《汕头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招生简章报考说明中要求的资料送交各学院,并准备在202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学科、学院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参加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考核意见。
(四)拟录取
1.学院在《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纸质版上填写拟录取意见,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于6月下旬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对审批通过者发出博士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Email:o_yzb@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307
Email: o_yjshb@stu.edu.cn
附件1:《汕头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汕大发〔2021〕196号)
附件2:汕头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审批表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