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复试须知(校本部)
发布时间:2011-10-11

  2012年我校校本部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在2011年10月12日~17日进行。为做好复试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经我校初步审查,符合我校校本部2012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名单将陆续公布)。


二、报到

  考生须按时到申请专业所在院(系、所)报到(报到时间、地点由各学科通知),报到时需查验身份证、学生证、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推荐类型的有关证明材料(注:学术型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型推免生)、外校推免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艺术类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经资格审查无误后领取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及体检

1、考生按各学科的复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名单将陆续公布)参加复试。

2、常规体检安排在10月13日(周四)下午上班时间进行,考生需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1张,黑白或彩色均可)到校医院参加常规体检,体检费20.3元;另外,考生需于10月15日前自行安排时间(周一~周五上午)到附一体检中心进行空腹抽血化验肝功能和血常规,化验结果交给校医院保健科杨医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拟录取名单将于2011年10月25日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对拟同意录取的推免生由研究生学院发《汕头大学2012年推免生接收函》。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另外,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还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需加盖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并于2011年10月31日前寄(送)达我院,未按时将登记表寄(送)达我院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考生复试期间自行解决住宿,食宿费、往返路费一律自理。

4、汕头大学校本部位于汕头市大学路243号,在汕头市火车站可乘39路或6路车直达汕大;在汕头市汽车总站可乘39路或17路车直达汕大。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1年10月11日


附:汕头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安排(校本部)